2008年5月12日 星期一

【公告】第十七屆學生自治會會長、副會長選舉公告

一、依據選務委員會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決議通過。
二、學生自治會會長由本校學生選舉產生,選舉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舉行。
三、主辦單位:第十六屆學生自治會會長改選選舉委員會。
四、投票人資格:凡義守大學日間大學部一至三年級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皆有投票資格。

五、候選人資格
 1. 本校義守大學日間大學部學生,一至三年級(擁有本校正式學籍者)始得參選。
 2. 歷年來平均學業成績皆達六十分、操行成績八十分,並於當學年之第一學期無二一,且無大過以上處分者始得參選。 「請提出成績證明」
 3. 曾任社團社長或系會會長以下之一、二年級幹部,學生自治會部長、副部長以上幹部。
   資格證明:社團部長由現任社長出具證明;系會幹部由現熱系會會長出具證明;系學會會長由系主任出具證明;學生自治會幹部由現任會長出具證明。
 4. 會長候選人必須由系主任同意參選。
 5. 候選人須了解學校、社團活動的組織及運作。
 6. 候選人必須熱愛學校、有服務熱忱、樂觀進取。
 7. 候選人所提出之幹部名單人員,皆不可兼任其他社團及系會之所有幹部,此項規定將由會長、副會長填寫切結書,如有查獲違反規定者取消該幹部資格。

六、候選人之登記:
    凡符合上述資格並有意競選學生自治會會長、副會長之學生,應持歷年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填寫會長候選人登記表,具附上學生證正反影本(會長、副會長)、社團或系會證明(並出具學生社團護照)、系主任同意書一份向第十六屆學生自治會會長改選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
    如無人登記時,將由學務處推薦候選人,於候選人登記截止後三日內送課外活動組,由選舉委員會彙齊公告全部會長候選人名單。

七、候選人之當選資格:投票率需達全體具有投票資格人數的20%。候選人僅有一組時,贊成票數需高達總投票數百分之六十以上;若候選人為兩組以上,採相對多數制,得票數高者當選。

八、選務流程:
 1. 登記日期:
    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至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三日
    於學生會值班時間<中午 12:30~1:20、下午 6:00~7:30>
 2. 登記地點:活動中心 4F 學生會會辦
 3. 審核時間: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三)中午 12:00 召開選務會審核。
 4. 抽籤日: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五日(星期四)中午 12:30
      (中午 12:45 未到者,由現任學生會會長代抽,不得有異議)
 5. 抽籤地點:第三會議室
 6. 選舉公報之張貼:五月十六日(星期五)
 7. 競選期間(宣傳期):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上午 9點 至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晚上10點 止
 8. 政見發表日: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二)下午 6:30 開始
 9. 投票日期: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上午 9:30 至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下午 5:00 止
10. 開票日: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四)
               下午 5:00 開始開票至 5:30 止
11. 公佈當選人日期: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第十六屆學生自治會會長改選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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