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3日 星期四

【公告】轉學生領取通識護照

主旨:九十六學年度轉學生領取通識護照相關事宜。

一、領取時間:9/11(二)~10/5(五)。

二、領取地點:各系辦公室。

三、注意事項:

(一)通識護照由各系助理轉發同學,請同學領取通識護照時記得簽名。
(二)轉學生若曾在本校就讀過,可憑通識護照舊本至本中心辦理抵用認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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